儿子诈骗不需要父母还债。刑事诉讼中,根据刑罚自负原则,因为诈骗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由实施诈骗行为人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父母没有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