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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于遗嘱继承权的规定

2023-10-31 来源:步旅网

继承开始后,遗嘱的有效性受到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法律分析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但遗嘱有以下情形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遗嘱继承权是指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其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对于遗产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权是指遗嘱人在生前通过遗嘱对其财产进行继承安排的权利。遗嘱继承权的规定主要包括遗嘱的形式要求、遗嘱的效力以及遗嘱的解释等方面。同时,遗嘱继承权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个人财产的继承、财产分配的安排以及继承人的权益保障等方面。遗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范围对于保障个人意愿的实现、维护家族利益的传承以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结语

遗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对于保障个人意愿的实现、维护家族利益的传承以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当意识到遗嘱的无效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等,这些情况下遗嘱将无效。因此,在继承开始后,我们应当谨慎处理遗嘱相关事务,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以实现遗产的传承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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