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未婚生养的第一胎子女,当然命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养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2020年国家已放开了二胎新规,然而超生的或别的不满足二胎生养资格的依然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养第三胎或者之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之上、六倍之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交纳一次即可,不限地方。
5、如需交纳社会抚养费,这样夫妻二人都须交纳而并非一人交纳即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