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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有什么

2023-10-21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是: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一、拖欠工资是否算劳动争议案件

是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劳动关系纠纷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的途径有: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

3、申请劳动仲裁;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

下列劳动争议适应仲裁前置程序: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部分社会保险争议;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资纠纷分析的种类有哪些

劳资纠纷分析的种类:(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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