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员工辞退了,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被辞退要补偿金标准如下:
1、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给劳动者。不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可以不赔偿: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的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