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保护,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需共同承担责任。用工单位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劳动者损害,需连带赔偿。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需补足。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需支付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的补偿金。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导致损失,需承担补缴和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1,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同时接受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同样需要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在劳务派遣协议中,除劳务派遣服务费等约定外,其他凡是与劳动者利益相关的合同义务,用工单位如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而造成劳动者损害,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2,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如果出现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向被派遣劳动者补足劳动报酬的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向劳动者依法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义务。当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或者由于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补缴社会保险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的法律地位及相关权益保障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形式,其法律地位备受关注。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工作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工作人员在用工单位从事工作。劳务派遣工人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法保护,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劳务派遣单位有责任为派遣工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安全保障。此外,用工单位也有义务确保派遣工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为了维护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完善和执行,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以确保劳务派遣工人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和权益保障。
结语
劳务派遣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有责任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被派遣劳动者应按月获得劳动报酬,如果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有责任补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劳务派遣工人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法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和执行,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确保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