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不合法的。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是有限制的。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