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2、女兵。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