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种情况是没有参加过兵役登记,注册登录后提示该身份证号码已参加过往年度兵役登记,请联系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管委会)或大学武装部,获取登录帐号和密码,登录后查看兵役登记相关信息,学历等信息有变化的可进行修改。另一种情况是进行了兵役登记,现在忘了帐号或密码的,或者是登记时姓名、身份证填错的,可持身份证到所在街道(管委会)或大学武装部或县市区征兵办协助修改。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