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答辩意见主要包括:被告未收到定金,邮件证据无法证明与本案相关,未履行合同下的义务,附件与主合同不符,违约金要求过高。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理,请求法庭考虑以上答辩意见。
法律分析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答辩状
答辩人:***
代理人:***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2013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xxx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1、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2、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3、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12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13年。
4、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5、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XXX___月___日
通过上述供的范文参考,相信您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房产买卖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是十分重大的经济往来,因而需要谨慎对待,尤其是合同的书写一定要规范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签署,做到尽可能规避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
结语
,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答辩人提出了详细的事实和相关证据,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合理的反驳。答辩人指出,原告未支付定金且未履行合同义务,且相关证据与本案无关,合同签订时间与附件不符,违约金要求过高且不合理。答辩人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这些答辩意见。在处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我们应当注重合同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益保护,以促进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