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受理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二、破产清算应注意什么,没账簿有什么后果
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对破产财产的确认,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对破产债权的确认;注意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企业未设立账簿的后果是企业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如构成反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公司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流程,具体如下: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从成立的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最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