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是民事违法行为,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欠钱人下落不明时,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提起诉讼,并可进行缺席审判。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特殊情况可延长。
法律分析
一、欠钱不还的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
欠钱不还的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债务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例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欠钱不还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了,出借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在审判的时候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审判。判决下来以后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三、欠钱不还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欠钱不还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时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欠钱不还的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时,出借人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决定延长时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应当维护合法权益,追求债权的实现与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