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在立案那天起的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需要在立案那天起的6个月内审结。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通常可以让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可以超过二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