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期三个月,签协议非就业,无需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需签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学生的实习期是三个月,可以签三个月的实习协议,但是不视为就业,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是三个月,则劳动合同应当为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地去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实习期限为三个月的合同是否需要延长?
根据实习期限为三个月的合同,是否需要延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实习期限可能需要延长,例如实习生在实习期结束前未能完成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双方都希望继续合作并延长实习期。然而,也有可能不需要延长合同,例如实习生已经完成了所有任务并达到了预期目标,或者双方都已经达成一致不再延长合同的决定。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重要的是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在需要延长合同时进行合适的协商和签署补充协议。
结语
实习期为三个月的合同是否需要延长,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如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双方希望继续合作,可考虑延长实习期。然而,若实习生已完成任务或双方一致决定不延长,可不必延长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受到保护,需评估情况并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