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但是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属于商业车险中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因此,车辆被淹后产生的施救费用、清洗费用、电器损失、内饰件损失等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