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加班属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部门监察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禁止童工、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事项,以及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法律分析
无偿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其实可以了解未达到产量无偿加班怎么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拓展延伸
工厂加班政策下的员工权益保障问题
在工厂加班政策下,员工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在法律层面上,加班合法与否需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判断。若工厂明确规定加班需无偿且合法,员工应遵守,但如产量要求过高导致加班频繁,可与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沟通解决。质量不达标返工处罚员工合法性取决于工厂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员工也有权提出异议。为保障员工权益,工厂应确保合理产量和质量要求,并提供合理的加班补偿和返工处罚制度,同时加强员工监督和权益保护机制。
结语
合理保障员工权益是工厂加班政策的重要课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定,判断加班是否合法。如果工厂要求无偿加班频繁,可与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协商解决。质量不达标返工对员工是否合法,取决于工厂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有权提出异议。为保障员工权益,工厂应确保合理产量和质量要求,并提供合理的加班补偿和返工处罚制度,加强员工监督和权益保护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