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不同情形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条件有: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不适当。欠缺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