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30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写起诉状、收集证据、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给双方邮寄传票,调解无效之后,开庭审理,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一、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1、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应该准予离婚;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该准予离婚;
3、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应该准予离婚;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该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应该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的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不因为男方的性别而予以多分财产;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总之,申请离婚的双方如果可以协议离婚,到登记机关进行申请,之后经历过离婚冷静期后,可以离婚。诉讼离婚的,则需要到法院立案,之后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审判。离婚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离婚属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的意思表示,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状况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了一致的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