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然后办理迁入手续就好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