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1、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2、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3、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4、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是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位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