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在实践中存在交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劳动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而对于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分析
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治安、刑事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侵权人给经法医鉴定达十级以上伤残的受害人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专用于经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并达到一定伤残等的受伤员工的赔偿。实践中确有两者交叉的情形,如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辆肇事受到伤害的,既是交通事故,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又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条件。同时索赔问题的相关的法律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受伤残影响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群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申请该补助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一定的流程。首先,申请人必须是经过鉴定认定为伤残的个体,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伤残鉴定报告。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一旦申请获得批准,补助金将会按照一定的发放标准和程序进行发放。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在实践中存在交叉情形。残疾赔偿金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确认为工伤的受伤员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关流程。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