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地医保报销包括门急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它们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整体而言,上海医保的报销比例在50%-90%之间,其中,门急诊报销的比例区间为50%-80%,住院报销比例区间为60%-90%。. 门急诊报销. 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