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约定是否必须?

2023-09-29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约定是否必须?

是。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并且要采用书面合同。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不可以延长。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否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