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医保共济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但门诊报销法规仅限职工本人享受,比如你跟爸妈开通了医保共济,你父母可以使用你医保卡里面个人账户的钱,但是不能使用你的医保卡申请报销。
医保共济:双方有社保卡,且是同一统筹区(桂林)的参保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方可以授权共济给参加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正常参保状态)使用自己个账的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