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非房东所有,承租人可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转租需获得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解除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期的部分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法律约束力,除非另有约定。承租人转租时需继续履行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和第七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而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时,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租赁房屋非房东所有应该如何办
1、租赁房屋非房东所有的,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转让有哪些情形
承租转让有下列情形: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和第七百一十七条,如果租赁房屋非房东所有,且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