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搬迁费和安置费补偿标准:厂房搬迁费应当按国家和所在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安置费应当按照当地相关规定的安置的人口及厂房中的设备、货物进行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