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过期食品的赔偿方式与维权途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实际损失,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维权途径包括与商家协商解决、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帮助、投诉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向法院起诉超市。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并投诉举报商家未说明临期产品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超市卖过期食品该如何赔偿
1、超市卖过期食品该这样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自己因购买过期食品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二、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消费者怎么维权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投诉举报该超市,并且向法院起诉该超市。
当消费者买到了快要过期的商品,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退款,但是不能直接索要赔偿,因为出售临期商品也是商家的一种权利,只要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就可以。如果商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那是临期产品,而是以原来的价格售卖出去的,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
结语
购买过期食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一是与商家协商解决,二是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三是向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四是向法院起诉超市。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照片等。商家应对过期食品进行明确标注,如未进行说明而售卖,消费者有权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