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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社保断了还会有生育津贴吗

2023-09-27 来源:步旅网

不能领完整的生育津贴,社保必须正常缴纳满12个月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如果女性孕期的社保断了,凭借自己丈夫的生育保险也能报销一定的生育手术费用,但是只能报销部分手术的医疗的费用,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一部分城市可以报销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用,部分城市是产检费用不能报销,只能报销住院期间的费用。个别城市在医保范围内还能全额报销。
生育保险能报销部分顺产和剖腹产的医疗费,而分娩时的其他并发症都是按照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大部分城市都是生育前要缴满1年的生育保险才能领生育津贴,有个重点注意事项,一定是交五险才行,如果公司只给交三险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三险只包含了 养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
生育津贴的领取每个城市的办理方式不一样,一部分是需要自己到社保局提交资料,另一部分城市需要公司来提交,所以怀孕的时候都要提前和公司人事咨询清楚。
生育津贴需要在产后一年内申请,需要的资料包含: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银卡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孕期检查单据、B超单据和发票等;出院结算单据;医院病案室复印的完整病例
如果已经离职在家,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分娩后一样能享受生育保险的福利。
生活中,因为家庭、工作等不确定因素,不一定可以掐准生娃的时间点,不间断缴满1年。断缴了也有补救办法!
1、断缴时间≤ 3个月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断缴3个月内是可以补缴的。只要在3个月内补缴到账,缴费时间就不会中断,仍然算连续缴纳,不影响生育津贴以及其它生育待遇。
2、断缴时间> 3个月
目前,生育保险断缴超过3个月,大部分城市都允许补缴。按规定补缴后生娃的,可以享受一半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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