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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么

2023-09-26 来源:步旅网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

一、实践合同的定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二、诺成合同的定义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其他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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