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协商赔偿内容有:
1、先由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
2、仍不足,按责任比例赔偿。没有保险,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方要赔偿哪些项目
1、医疗费要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要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要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 交通费要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 住院伙食补助费要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营养费要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要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 丧葬费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 死亡赔偿金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2、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3、精神损害赔偿金要伤残的情况酌定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