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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2023-09-26 来源:步旅网

对于工伤赔偿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职职工在公司遭受伤害,构成工伤事故的,所在公司需负相应的责任。那么,职工工伤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下面为你介绍

工伤赔偿责任采取雇主责任即无过错归责原则(也称为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具体指,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不究过失在谁,企业主无论是否有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申请工伤认定的诉讼时效

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是说,未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工伤鉴定,可能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因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由企业或职工家属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同样还有如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但这个规定的具体含义模棱两可,在现实生活中不便操作。假如用人单位拒绝承担上述费用,则意味着劳动争议的产生。有关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所以,公司对工伤职工需要承担以上的赔偿责任,当然,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进行工伤赔偿时由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具体看公司是否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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