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债务人不需要支付欠款利息。如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的,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买卖合同对于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提出此诉讼请求的,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诉讼地在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
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
二、买卖合同内容不明确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
(三)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四)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五)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大家应当仔细约定合同的内容,注意内容的完整性,不要有所遗漏,还应注意合同中的小细节,以免因此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