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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客观要件

2023-09-26 来源:步旅网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仿照真实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形式、图案、颜色、格式,通过印刷、复印、拓印、绘制等制作方法,非法制造汇票、本票、支票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票据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方法,对票据的主要内容,非法加以改变的行为。如改变出票人名称、持票人名称、金额、有效期等等。

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非法印制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款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合法的银行结算凭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的银行结算凭证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涂改等手段,对银行结算凭证的主要内容,非法加以改变的行为。

所谓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时,所填写的凭证和证明,有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

所谓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填写的凭据和证明。

所谓银行存单是指由储户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银行签发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存单。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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