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时配合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或逮捕,但需要限制其行动自由的嫌疑人。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拓展延伸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根据案情、证据等情况,主动决定将其取保候审的一种措施。其程序包括: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取保候审、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签订取保候审书面承诺等。而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对社会没有重大危害、有固定住所和工作、有担保人等。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的目的是在保证社会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限制,并为其正当辩护提供方便。这一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人权保障作用。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种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该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或逮捕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行动自由进行一定限制。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根据案情及证据等情况,公安机关主动决定采取的一种措施。这一措施在保障社会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限制,并为其提供正当辩护提供便利。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人权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三条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三)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