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立案需要起诉状、身份证明文件、证据材料、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诉讼费等。
(1)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并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洁明了地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留好自己的联系电话。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自己亲笔签名,如果是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民个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如果您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您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单位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到法院起诉应当提供仲裁裁决书等材料。
(5)诉讼费。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涉案标的比例收取,详见《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