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增值税: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优惠政策: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印花税:
①.纳税规定: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②.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①.纳税规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②.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