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患者因治疗人身损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