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想离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离婚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提出离婚请求后,男方也同意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离婚协议中,男女双方必须对未出生的孩子达成约定,约定孩子出生后由谁进行抚养,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如何支付;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女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女方还在怀孕期间的,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未完全破裂,人民法院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只有感情完全破裂,无修复的可能,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