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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二类改一类当天生效吗

2023-09-28 来源:步旅网

当日就生效
社保卡一类账户和二类账户什么区别
一类账户一般指我们现在常用的借记卡;二类则类似于信用卡。通俗地说,一类账户就是我们平时用的银行卡,可以存钱取钱之类的,也不能透支,但是Ⅱ类卡不能存取现金。
1、一类卡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二类卡主要负责日常较大开支、理财、投资等。
2、二类户资金来源于一类户,也就是说一类卡的功能比较基础,二类卡的功能则是衍生的,包括在直销银行和互联网银行如微众银行等开设的账户,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
3、一类户是全功能账户,是我们熟知的借记卡,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
4、二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5、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6、最大的区别是二类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发卡行的核实、保全证据义务)发卡行在持卡人告知伪卡交易后,未及时向持卡人核实银行卡的持有及使用情况,无合理理由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监控录像等证据,导致有关证据无法取得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十条(借记卡的伪卡交易责任)发生借记卡伪卡交易,持卡人请求发卡行依照借记卡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本金和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举证证明持卡人对借记卡伪卡盗刷具有过错,主张在持卡人的过错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发卡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持卡人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应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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