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注销时需要实缴到位的,股东应当实缴出资,如果《章程》没有规定企业注销时股东应缴纳出资,那么公司股东是否缴足注册资本,均不影响公司依法申请注销登记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