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房东已经将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房东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搬走合同约定物品,应视情节轻重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