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收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到租金的数额;
2、收到租金的时间;
3、租金给付人信息;
4、收款人信息;
5、如果是代收的,则要写上代收人的姓名;
6、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并写上年月日。
代理人代为出租房屋的,要查看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查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出租的权限。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