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银行存款的账户类型有哪四种

2023-09-28 来源:步旅网

银行账户的四种类型如下:
1、结算类型;
2、盘存类型;
3、资本类型;
4、调整类型。
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银行账户可分为存款账户、信用卡,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类型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在我国,按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按照用途的不同,银行账户可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辅助账户三类。在银行会计核算的账务组织中,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而设置的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是对银行业务及财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进行明细和汇总的分类记录和反映。
每一个账户都有一个名称,用以说明该账户核算的经济内容。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因此账户的名称必须与会计科目一致。会计科目的名称就是账户的名称,会计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就是账户应记录反映的经济内容,因而账户应该根据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应地设置。如企业要开设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从需要和科目的特点出发,根据总分类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开设相应的账户,以便于分类、归集、总括和具体、详细地核算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