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条的写法及定金的特点概括如下:
定金收条的写法及定金的特点。
定金收条应包括甲方、乙方、定金金额、签订合同日期等要素,并约定未签订合同定金不退。
定金的特点包括:从属性、实践性、预先支付性、双重担保性。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履行债务后可抵作价款或收回;订金则视为预付款,违约责任根据双方过错承担。
法律分析
一、定金收条应该怎么写?
定金收条
甲方:
乙方:
今收到乙方________交来房屋定金_________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租房合同,否则定金不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人(乙方):
收款人(甲方):
时间:年月日
二、定金的特点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是订金么?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定金收条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并在收条中详细记录。定金具有从属性、实践性、预先支付性和双重担保性等特点,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与此不同,订金并非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应视为预付款,在合同履行不能时,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应在交付定金前充分了解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