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征收时应当向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支付补偿费用,包括房屋、构筑物、附着在土地上的非建筑物、地面上的附属设施和绿化、种植物等。
法律依据:
1. 《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拆迁补偿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 《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征收单位应该向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支付补偿费用,包括房屋、构筑物、附着在土地上的非建筑物、地面上的附属设施和绿化、种植物等。
3. 《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七条,拆迁补偿费用应当根据房屋、构筑物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经评估确认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