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投资股票的收益如果是自然孳息,则离婚时该收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反之如果该股票收益是经过婚后人为操作而获得的,则收益部分可认定为是夫妻一方投资的收益,那么一方在婚后获得的理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