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婚前买房,另一方部分出资,如果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双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