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一方的名字,并且另一方有个人用婚前财产出资购买的证据,能证明房产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