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一、离婚开房记录对方出轨可以做为证据吗
离婚时一方的开房记录能作为出轨证据的。但还需满足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证据三要件,该记录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且出轨属于道德规范,其相关的证据并不属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二、监狱服刑人员出具的证言有法律效力吗
很多人认为,服刑人员不是好人,做人的品格有问题,说的话不能相信,这是一种偏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更何况服刑人员对所了解事实的表达。其对事实的表述属于证人证言,只要满足证人的条件以及证言内容符合证据“三性”的要求就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证人,首先要满足能够清楚认识和表达的条件,而服刑人员一般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有成为证人的资格;即便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一定时段也具备证人资格。而且,尽管服刑人员属于“污点证人”,但并不影响其证人的身份。那么既然能够作为证人,其关于事实的表达就属于证言,只要其证言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然拥有法律效力。
三、手机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手机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等电子证据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使用。但是诉讼活动中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特性才能作为证据:
1、客观真实性,对于电子证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一般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需要到公证处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才能被认定;
2、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该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3、证据的合法性,这些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在非私人场所,合法取得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