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未上牌照的处罚方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普通电动车没有牌照上路行驶会处以警告和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是超标电瓶车,鉴定出来是机动车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的12分处理,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当事人提供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车辆;
3、如果是电动车被鉴定为非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根据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一、电动车牌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电动车的上牌流程如下:
1、骑电动车去往交通局;
2、准备好材料,比如电动车,发票电动车合格证,身份证的等;
3、到达地方之后,对材料以及车辆进行审验;
4、验完车之后符合办理牌照的条件就进行办理。
总之,电动车未上牌照会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车辆直到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合法证明为止。电动车上牌照所需身份证、电动车购买发票或收据、电动车合格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